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中,谁负责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一、通知义务主体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债权人的义务主体有两个:法院和管理人。在不同的场合下,针对不同的通知事项,通知义务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法条文中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关的条文主要就是第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该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的内容,主要就是告知债权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及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